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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对药品(保健品)鉴定、认证的规定
帖子发起人: 周子跃   发起时间: 2007-02-26 08:21 下午   回复数: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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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  2007-02-26, 08:21 下午
周子跃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7-2-26 20:23:21 周子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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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对药品(保健品)鉴定、认证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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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:^)]AngelIndifferent对药品(保健品)鉴定、认证的规定
   
各药厂、保健品厂:

  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进程,中医药市场也在突飞猛进向前发展着,但是中医药市场也出现了

不少假药、冒牌产品,造成了医药市场的混乱现象,严重的影响人类健康和人们的生命安全。为此国

家针对医药市场进行了整顿,现我院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向全国各药厂、保健品厂生产的产品实施鉴定

、监制、认证等技术服务(包括成品、半成品的认证、监制)。

一、 认证必备条件:

1、 鉴定报告(对此产品做出是否有效,它的可行性和推广性)。

2、 临床实验报告,要有200例以上临床实例。

3、 要有产品供鉴定、实验等用。

4、 产品说明(主治功能、成份、注意事项、使用方法)。

5、 产品名称。

6、 产品可行性报告(进行理论上的论证产品功效、产品的实用价值)。

二、 程序:以上手续备齐,经专家委员会评审、初审。合格填复审表,经复审合格,方可发证。

三、 认证费用(材料齐全)要交纳认证费用10万元人民币。


注意:对本院会员或挂靠合作单位、个人要给予优惠,对边远山区、贫困地区要优惠。

 

国际执业医师、国际执业药师、国际执业针灸师、国际执业按摩师、国际执业护师、国际执业康复师

 网址:中国国际健康网       www.zggjyl.com/gjrzzc.htm

邮箱:zygf8@126.com   zygf9@126.com

联系电话:010-69559092  80503988  8167060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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