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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[:^)]](/emoticons/emotion-18.gif)  对药品(保健品)鉴定、认证的规定 各药厂、保健品厂: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进程,中医药市场也在突飞猛进向前发展着,但是中医药市场也出现了 不少假药、冒牌产品,造成了医药市场的混乱现象,严重的影响人类健康和人们的生命安全。为此国 家针对医药市场进行了整顿,现我院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向全国各药厂、保健品厂生产的产品实施鉴定 、监制、认证等技术服务(包括成品、半成品的认证、监制)。 一、 认证必备条件: 1、 鉴定报告(对此产品做出是否有效,它的可行性和推广性)。 2、 临床实验报告,要有200例以上临床实例。 3、 要有产品供鉴定、实验等用。 4、 产品说明(主治功能、成份、注意事项、使用方法)。 5、 产品名称。 6、 产品可行性报告(进行理论上的论证产品功效、产品的实用价值)。 二、 程序:以上手续备齐,经专家委员会评审、初审。合格填复审表,经复审合格,方可发证。 三、 认证费用(材料齐全)要交纳认证费用10万元人民币。 注意:对本院会员或挂靠合作单位、个人要给予优惠,对边远山区、贫困地区要优惠。 国际执业医师、国际执业药师、国际执业针灸师、国际执业按摩师、国际执业护师、国际执业康复师 网址:中国国际健康网 www.zggjyl.com/gjrzzc.htm 邮箱:zygf8@126.com zygf9@126.com 联系电话:010-69559092 80503988 816706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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